研究团队
research team
刘陈杰
首席经济学家
财政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
16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原高盛中国首席策略分析师,主要从事自上而下大类资产配置投资和研究。
曾就职于世界银行经济部、银华基金研究部。为中国新供给经济学五十人论坛成员、民生银行智库五十人论坛成员、中石油研究院特约经济学家;《财新》、《FT中文网》、《财经》、《中国证券报》、《金融时报》等专栏作家。
吴波
首席科技研究员,华中科技大学硕士。
20年科技行业从业经验,2002年-2018年任职于腾讯,曾历任腾讯公司开发组长、产品总监、腾讯安全副总裁、腾讯医疗副总裁;曾参与开发QQ、腾讯视频,主导腾讯浏览器、电脑管家等产品,创立腾讯医疗产品事业部,对科技行业有着丰富经验和深刻理解。
旷斌
研究总监,西安交通大学硕士。
15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先后任职于平安证券、信达澳银基金、景顺长城基金。2015年加入望正资产,在TMT、新能源汽车等新兴领域有独到见解。
张金贵
高级行业研究员,清华大学硕士。
11年基金从业经验,历任博时基金研究员。2015年加入望正资产,深入研究新能源、新材料及高端装备制造等行业,具备自下而上的选股能力。
李楠
高级行业研究员,南开大学硕士。
11年基金从业经验,历任美股交易员、天弘基金研究员。2018年加入望正资产,善于从市场出发挖掘风格切换和行业轮动的系统性投资机会。
汪程程
行业研究员,华中科技大学硕士。
9年基金从业经验。2015年加入望正资产,在数据处理与分析领域有丰富经验。
高敏
行业研究员,华中科技大学硕士。
8年基金从业经验,CFA三级候选人。2018年加入望正资产,擅长把握医药创新及消费升级的全球性投资机会,对美股、港股有多年深入研究经验。
马力
行业研究员,新加坡管理大学硕士。
7年基金从业经验,FRM认证,通过CFA三级考试。2018年加入望正资产,银行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咨询与实施背景,目前专注TMT领域研究。
重要声明
请您细阅此重要提示,并完整阅读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认定的合格投资者。 一、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2、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二、根据我国《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托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3、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三、根据我国《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依法设立并受监管的各类集合投资产品视为单一合格投资者。 如果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合格投资者”,并将遵守适用的有关法规请点击“接受”键以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如您不同意任何有关条款,请直接关闭本网站。 “本网站”指由深圳望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有并及其网站内包含的所有信息及材料。本网站所发布的信息、观点和数据有可能因所基于的信息发布日之后的情势或其他因素的变更而不再准确或失效,本公司不承诺及时更新不准确或过时的信息、观点以及数据。 本网站介绍的信息、观点和数据仅供一般性参考,不应被视为购买或销售任何金融产品的某种要约,亦非对任何交易的正式确认。投资有风险,投资产品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本公司不对产品财产的收益状况做出任何承诺或担保,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做出投资决策,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相关产品合同及风险揭示等宣传推介文件,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